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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京濱工業園園區稅收返還政策!
一、給予扶持資金獎勵
(一)獎勵額度:將注冊企業繳納的增值稅、營業稅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(留成分別為21.875%、75%、35%)80%獎勵給企業;將注冊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(留成30%)100%獎勵給企業。
(二)對特殊貢獻企業采取“一事一議”的獎勵政策。
(三)獎勵期限:自注冊企業取得第一筆營業收入月份起,給予無限期獎勵。
(四)扶持資金兌現期限:每半年或年終兌現一次,特殊情況可即征即返,由京濱工業園管委會負責兌現。
二、凡入區企業,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代辦營業執照、稅務登記等有關手續。
三、本政策解釋權歸天津京濱工業園管委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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