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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辦理分公司變更登記
如果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,就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。具體來講:如果需要變更分公司的名稱、經營范圍,就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復印件,同時,如果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中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,還應當提交相關的批準文件。
1、《企業變更(改制)登記(備案)申請書》(內含《企業變更登記申請表》、《企業負責人登記表》、《企業經營場所證明》等表格。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);
2、《指定(委托)書》;
3、《營業執照》正、副本原件;
4、變更下列事項的,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、證件:
變更分公司名稱:(1)涉及公司名稱變更的,應提交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及加蓋公司公章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復印件;(2)《企業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書》及《預核準名稱投資人名錄表》;
變更經營范圍:(1)加蓋公司公章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復印件;(2)新增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,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。(3)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注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,應提交《承諾書》。
提請注意:
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,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一并提交變更后的許可文件。
如果變更負責人,就應當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證明。最后,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登記的就會給換發《營業執照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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